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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打印]添加时间:2023-08-13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578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好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对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要求,明确长兴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时期重大目标、任务和举措,并统筹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事业发展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推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长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编制本规划。

一、“十四五”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1.发展成效。

“十三五”以来,长兴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全省基本无违建县,通过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节水型县城复评,入选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获评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

——抓住新一轮城镇化发展机遇,加强城乡建设和运维管理,城镇品质不断提升。以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精心谋划实施东鱼坊历史文化街区、长海路改造、东门大桥改造、人民医院改扩建、长兴二小改扩建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城镇功能品质不断提升。目前,城市建成区面积稳定在4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87%。“十三五”期间,县建设部门累计完成民生改善类基础设施投资66.16亿元。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常态化管理为契机,精细管理、精心提标、高效运维,城市容貌日益向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完好率、主次干道亮灯率保持在98%以上,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43.42%、47.49%和15平方米(居全省前列),新建改造城市美丽公厕29座,建成城乡绿道122.85公里。

——坚持以改革创新促行业提升,稳健发展建筑业房地产业,有力助推全县经济发展。持续发展壮大建筑产业,不断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十三五”期间,建筑业总产值累计达459.61亿元,累计建筑业税收28.1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9.77%,新开工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100%。坚定“房住不炒”“一城一策”,因地、因时制定出台系列政策,促进房地产业稳健发展,吸引了多家品牌房企相继入驻,楼盘品质不断提升,商品房销量和价格平稳增长。累计完成房地产投资357.33亿元,销售商品房面积632.29万平方米,销售额537.84亿元,房地产税收49.28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7.13%。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定在10%左右。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率先全省推行施工图“豁免”审查,成为全国首个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改革县。统筹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组合拳,实现项目建设大提速,有力助推全县实体经济发展。

——对标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稳牢住房民生需求,民生保障温暖有力。“十三五”期间,累计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8398套,新增保障家庭2128户,发放货币补贴5841.48万元,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26.3%,超过省定目标3.3个百分点;分类治理城镇危旧房609幢,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治理1239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840户、低收入农户生活设施帮扶1316户,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5个;新建改造城镇供水管网195公里、燃气管网317公里,新增天然气用户4.52万户。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全覆盖,不断创新小区自治管理,狠抓业委会履职能力提升,坚持党建引领、以清促治、以点带面,累计完成红色物业示范点创建25个,其中4个被评为湖州市“红色物业”标杆小区。

——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人居环境治理,全域美丽建设更加深入。通过实施“碧水蓝天净土”“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等行动,深化城乡人居环境治理。全县27个小城镇环境整治全部完成,获评市级以上样板镇18个(其中省级样板镇8个);完成“三改一拆”面积7525.12万平方米、四边绿化面积2.84万亩;新建改造城镇雨污管网313.8公里,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7万吨/日,完成污水厂提标改造6座;再生水利用率达38.83%,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完成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142个,其中省级样板23个;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实现“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获评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全省首创城镇生活垃圾“四定一线一平台”精准治理模式,并实现全域覆盖;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14个,受益农户7万余户;作为主编单位编制《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站长制”管理导则》,首创的“站长制”管理做法全省推广,连续五年获评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优秀县,获评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

——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行业平安建设,助力平安长兴鼎上加星。“十三五”期间,开展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提升年、深化年、攻坚年活动,分年、有序开展行政执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监管执法成效“量质齐飞”,三年专项行动期间累计新增行政处罚案件153起。出台《建设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暨信访法制化建设实施方案》(长建设〔2020〕15号),开展信访化解攻坚,有效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安全生产、平安创建、信访维稳等工作有力有效。

2.问题短板。

现状问题主要体现在城市功能布局与设施配套不够优化、城市风貌特色不够突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建筑业发展不够强劲等方面。

——城市功能布局与设施配套亟需优化。近年来,中心城区向北、向东、向南均有较快的发展,城市规模持续扩大,但区块之间缺乏有效统筹联动机制,导致城市结构不优、功能互补性不强、配套设施滞后、城市品质有待提升等问题。一方面城市级大型体育设施缺乏与社区级休闲健身设施不足并存;另一方面城市功能设施分布不均衡与利用不充分并存,如城市现状公共设施和公园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及其周边,新区相对较少,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城市客厅已建成,但综合利用率不高。

——城市分区风貌精细化管理有待提升强化。县城自北向南风貌差异较大。如龙山街道为城市新区,整体较为现代时尚。雉城街道多为老城区,老旧小区数量多,城市风貌整体平淡偏旧,亟待整治更新。画溪街道则以工业园区为主,且地处城乡结合部,厂区和园中村混杂,整体风貌较差,需以城市设计为引领,加快修复提升城市环境风貌。

——城市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短板亟需补齐。城市路网体系不完善,中心城市结构性主干路网正在加快建设完善,但一般性主干路系统不完善,画溪街道向北与主城区、向东与物流园区的连接通道偏少,交通“卡脖子”问题突出,龙山街道、太湖街道等片区也存在断头路待拉通。静态交通设施不足,停车难矛盾突出,整体停车位偏少,公共停车设施亟须增补完善,充电桩和新能源车位供给不足,难以满足新能源车市场的快速发展需求。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城乡一体化供水、供气和污水管网尚不完善。

——建筑产业现代化和绿色发展水平亟待提升。既有建筑普遍能耗高、碳排放量大,新型建筑工业化和绿色建筑尚在起步阶段,标准化程度不高,距离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差距较大。全县建筑业总体实力不强,建筑行业的外向性较弱,产业和消费市场规模小,“十三五”期间,尽管发展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年均增幅小,个别年份存在波动。现有建筑企业中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占比超7成,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仅3家,亟需培育壮大综合资质类总承包类企业,以带动整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面临形势。

当前,我国城乡建设事业正面临大变革,具体表现在:国家层面,社会全面迈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要求着力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品质之城;区域层面,“轨道上的长三角”计划正加快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落地;省市层面,浙江省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努力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湖州市也在加快打响“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品牌”,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滨湖花园城市。在此大背景下,全县“十四五”城乡建设事业将面临“五大转变”。

——城乡发展理念从“以物为本”回归“以人为本”。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提出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需要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打造安全、品质、共享的宜居城市。

——建设考量标准从“有没有”变成“好不好”。突显城市的现代性和美丽宜居性,成为新时代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建设项目要在补齐短板、保障民生的基础上,向引育高能级现代城市设施方向上迈进,加快提升城市能级。

——空间发展模式从“做增量”转向“优存量”。浙江省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已突破70%的快速增长拐点,城镇化进入降速提质发展新阶段,预示着全省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更新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高质量发展时代。

——城乡服务对象从“本地化”走向“区域化”。在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指引下,上海同城化大都市圈、G60科创走廊、南太湖滨湖区域一体化等战略加快实施,长兴县迎来参与区域同城一体化建设的更多机遇,城乡建设部署需要进一步考虑区域共建共享要求。

——事业发展方向从“大建设”升级“大治理”。现代城市发展正快速推进智慧化,对以5G、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智慧化建设管理体系建设越来越迫切,需要加快建成万物互联的“云上城市”。数字化城乡全域治理加快纵深推进,更突出全域一盘棋。

二、“十四五”时期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和全省“四大建设”(大花园建设、大通道建设、大湾区建设和大都市区建设)发展新格局,对标县委“一二六十”工作体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的建设实践,有序推动城市更新,加快完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乡发展品质,努力把长兴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打造全域美丽、和谐幸福的新时代县域典范之城,为奋力争创“长三角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贡献建设力量。

(二)基本原则。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城乡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勇扛使命担当,在细微处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美好生活共同缔造、建设成果人民共享。

始终坚持绿色发展,建设可持续城市。严格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将绿色理念落实到规划设计、施工建造和运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提升绿色城建新高度。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勇担时代使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探索增量与存量建设并存的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动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始终坚持目标导向,系统补齐短板。立足当前问题短板,对标先进县市,建设智慧城管平台,采用统筹的方法系统性补短板、扬长项,逐步消除城市病。

始终坚持统筹协调,实现全域一体。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南太湖滨湖区域一体化发展为导向,实施县域一体化发展,推进城乡空间共管共治、城乡设施共建共享。

(三)发展目标。

紧密围绕“争创长三角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和“两个更高”(更高质量发展、更高品质生活)目标,坚持干在先、走在前,聚力城乡一体化、全域美丽化、治理现代化和数字化,打造高品质山水园林型中等城市。以“三提五化四突出”(“三提”即“城市能级提升、公共服务提质和产业发展提档”;“五化”即“城乡建设一体化、设施配套现代化、魅力特色彰显化、建设管理智慧化和城市安全韧性化”;“四突出”即“突出以人为本、突出城市更新、突出重点板块和突出改革创新”)为战略引领,着力构建和谐有序的城乡体系、完善安全韧性的基础设施、提升蓝绿交织的城乡风貌、打造幸福乐居的和美住区、培育绿色智能的建筑产业和提升智慧现代的治理能力,努力建设城乡融合现代化先行地。到2025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0%以上,城市人口规模达到36万人以上,中等城市框架基本形成,高质量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初步建成宜居宜业现代化花园城市。到2035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80%左右,城市人口规模达到55万人以上,绿色发展典范城市效应初显,全面建成高品质宜居宜业现代化花园城市。

“十四五”期间,长兴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规划指标体系按照8大类32小类进行架构。具体如下:

长兴县“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主要规划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范围

单位

年份

属性

2020

2025

城市基础指标

1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县域

%

63.87

70

预期性

2

中心城市人口规模

县城

万人

/

36

预期性

城乡建设指标

3

美丽城镇样板创建数量

县域

1+

3*

预期性

4

新建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数量

县域

8+

10*

预期性

城乡公共事业指标

5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县城

%

98.5

99

约束性

6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县城

%

100

100※

约束性

7

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

县域

%

56

70

预期性

住房保障指标

8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县域

%

26.3

≥26

预期性

9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数量

县域

5

≥100*

预期性

10

老旧小区改造个数

县城

25+

45*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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