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长兴教育局招聘,根据我县中小学教师的实际需求,经长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决定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7名。
一、招聘对象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乐于奉献;
●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拥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毕业生须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试用期考核时间顺延至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后的月份教师资格证,最长不得超过二年。二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予以开除);
●身体健康;
●长兴盛源或长兴户籍(户口迁移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29日);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7年教育局招收的编外农村教师,须是197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申请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对象
●(1)全日制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聘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三)2007年教育局录用的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编外农村教师。
二、招聘纪律及名额
2016年长兴县教育系统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
序列号
邮政
人数
评论
小学语文
14
小学数学
11
初级英语
小学科学
小学音乐
韩培智学校1人
小学体育
小学美术
小学信息技术
全部的
47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3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长兴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2、长兴县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3名
为促进特殊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我县特殊教育师资实际需求,经长兴县机构设置委员会批准,决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智障教育)三名教师。 )2016年教师。
一、招聘对象条件
1
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特殊教育,服从安排,乐于奉献;
●具备从事特殊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
●拥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户籍无限制;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申请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2
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有特殊教育专业师范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3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长兴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长兴县公开选调县纪委及其派出机构工作人员8名
为选拔优秀、壮大县纪委及派驻机构队伍,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县纪委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
1、持仓及拟转让持仓数量
行政人员8人,由县纪委统一调配。 报名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二、评选范围及资格
(一)选择范围
面向本县已登记为公务员并在岗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 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长兴教育局招聘,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 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岗位上成绩明显。
●3. 具有二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其中乡镇(街道、公园)公务员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9日。年度考核为胜任及以上。
●4.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纪检监察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5.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具有经济、法律、审计、文秘、计算机等专业知识,有良好的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