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裕城业主:
您好!在您的支持与配合下,“江昱城”一期产权证已办理完毕。(注:房屋产权证分为:①2016年7月31日前通江县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通江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②2016年8月1日后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不动产证》)现就具体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1.为了顺利取得房产证四川房地产开发公司,请准备以下资料:
1、请凭身份证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收据或发票原件、办证费收据原件亲自前往办理。
2、权利人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书公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收据或发票原件、手续费收据原件。
3、届时房价款及办证费用将按照房价款及办证部门的收费标准进行退还或补发四川房地产开发公司,请您自行准备零钱。
二、收集时间及地点
收讫日期
处理时间
合格
领取证明书地点
2016 年 11 月 30 日
8:30-18:00
江裕城一期业主
江裕城房地产营业部
3. 其他说明
1、部分业主因购房时间较晚或办理证书信息不全,尚未办理地契,请您尽快办理手续并配合办理,我们将尽快为您办理地契,并在约定时间内出具。
2、如业主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来领取产权证,请自2016年12月5日起到江裕城售楼部办理;
欲了解更多详情,请致电江裕城销售部0827-7555755
特别公告
四川省宜宾城中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通江分公司
2016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