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章贡区人民政府发布”9月6日消息,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近日发布《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房地产市场包括消费补贴、收购库存商品房等16项措施。
文件提出,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 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在章贡区10个乡镇(街道)内购买首套、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含二手房),改善居住条件。 (时间以网上签订合同为准,单位数量以全市查验为准),并在2026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个人购房契税缴纳额作为参考,具体如下:区财政部门按照契税缴纳额的50%给予消费补贴,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制定。
文件还提出,推动居民“以旧换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居民按照市场化原则“以房地产企业定向新房置换居民旧房”。老房子可以由房地产公司直接购买,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公司包销,或者协调第三方购买;支持国有平台公司收购居民旧房,居民获得资金用于购买其开发的定向新房。对参加“以旧换新”计划的,区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消费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支持存量商品房收购。支持国有平台企业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动迁房、经济适用房、人才住房、周转房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关于印发《章贡区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原文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区属有关单位:
《章贡区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政策措施,消化现有房地产工作优化增量住房,更好满足居民住房刚性、改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贯彻落实省“二十条”、市“十六条”的基础上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措施:
1.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在章贡区10个乡镇(街道)内购买首套、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含二手房),改善居住条件。 (时间以网上签订合同为准,单位数量以全市查验为准),并在2026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个人购房契税缴纳额作为参考,具体如下:区财政部门按照契税缴纳额的50%给予消费补贴,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制定。
2.对有子女家庭实行差别化购房补贴
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第二胎,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第三胎)出生,具体子女数按同一对夫妇现有子女数计算),在章贡区十个镇(街道)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上签订的合同为准),并于2026年6月契税在30日前缴纳的(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5000元、10000元。 (经区卫健委、公安部门审核,适用于两、三子女家庭)
三、优化房屋征收和安置方式
我区将大力推进城市征地拆迁、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相关房屋征收和房票安置,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制定。
四、推动居民“以旧换新”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居民按照市场化原则“以房地产企业定向新房置换居民旧房”。老房子可以由房地产公司直接购买,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公司包销,或者协调第三方购买;支持国有平台公司收购居民旧房,居民获得资金用于购买其开发的定向新房。对参加“以旧换新”计划的,区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消费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支持存量商品房收购
支持国有平台企业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动迁房、经济适用房、人才住房、周转房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推动商业库存去库存
购买并租赁现有商业办公楼,用于幼儿园、儿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健康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社区日托中心、创业中心等项目。各级政府机关、医院、中等及高等教育机构、国有企业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开工建设新的业务技术大楼。确有必要的,经批准后可按规定购买附近的商业用房。或者融资的办公楼。
七、优化调整学位招生政策
购买新建商品房且合同交付日在入学当年6月30日之前的,购买人可出示网上签订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以及契税完税证明和户口簿。适龄儿童、青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明)。 )向新购商品住房所在九年义务教育区(或接收区)学校申请转学(入学)。
八、动态调整现有住房交易计税价格
如果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环比下跌且累计幅度超过10%,则及时降低现有住房交易应税价格,打通房产置换链。
九、允许使用银行担保支付土地竞买保证金
土地竞买人可以使用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按需付款的保函在土地交易市场上缴纳竞买保证金。
十、继续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区内交易的土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期限可延长至6个月;对实施现有商品房销售的项目,剩余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可延长至一年。
11.允许土地分割处置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
2024年7月26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分期开发建设条件的项目,在缴纳50%以上土地出让金后,允许分期申办土地房产证,金额不超过已缴纳转让费的比例。一期土地房产证只能用于申请预售许可。对存在稳定风险的房地产项目,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剩余分期建设用地可以进行分割、处置和核证。
12、优化规划约束和容积率计算规则
根据停车位供需情况,自主合理调整住宅项目停车位配比。住宅建筑标准层高由不超过3.2米调整为不超过3.6米。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可以按照本规定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自2024年6月5日起,章贡区内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住宅项目,将向社区提供公共服务。大楼一层的单层建筑有屋顶,两侧透明。屋顶宽度不超过3.9米的露天风雨走廊、独立建设的非机动车库、建筑物屋顶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房、人防报警房、通信基站机房、屋顶按相关规范安装并经电力部门批准的风井、烟道、水电井、配电站房、开关站、装有配电变压器和配电屏柜的开闭室及配电柜顶盖。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为满足消防安全的建筑面积、供社区业主休闲健身活动的高架楼层、符合规划条件建设的垃圾收集室、公厕等不计入项目容积率的计算。划拨土地上的住宅项目按规定实施。城市森林花园住宅项目的规划约束和容积率计算规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3.支持商品房团购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开展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医务人员、教师、农民工等群体购买商品房的团购活动。对开发企业的团购优惠可适当放宽。
14、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管理
优化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流程,缩短审核时间。允许存在延期交付风险的项目采用点对点直接支付的方式,专项提取并使用重点监管资金促进项目交付。
十五、继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继续开展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无证销售、虚假宣传、逃避预售资金监管、拒售房产、房地产开发领域价格欺诈、房地产中介领域无证经营等。严厉打击强制委托、乱收费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良好交易秩序。
十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大房地产市场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住房消费,稳定市场预期。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动应对市场变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市场交易,增强市场信心,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