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布 2015 年度中心城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验合格名单

发布时间:2024-10-12 19:03:15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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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房地产市场动态】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经营活动,加强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管,赣州市房产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公布《2015年赣州中心区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核定名录》[赣市房字[2015]3号],江西鼎信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已通过资质核准(备案),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中心城区房地产估价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号)、《关于加强房地产评估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黄[2006]3号) 294号)及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经营行为的通知》(赣市房字[2014]93号)等相关规定,2014年11月3日至25日,我局受理了14家地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审核申请和10家异地执业备案,经审核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江西鼎信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等24家公司通过资质审核(备案)。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未通过资质审核或未经我局资质审核(备案)的评估机构不得从事我市房地产评估业务。

自2014年12月1日起,我市实行房地产估价报告备案制度。各类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必须备案(现行管理办法是张贴备案标志),不得提供未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如发现向评估委托人提供未备案的评估报告的,将严肃处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时,应当协助审核评估报告信息是否备案,并与房地产评估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反馈核查机制。为逃避监管而未备案的评估报告,将被视为不合格评估报告。

附:2015年赣州市市中心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核定(登记)资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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