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兴县公共服务“七优”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加快实现儿童受良好教育、优质教育、宜居住房。
其中长兴租房补贴,在宜居性方面,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
● 实施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有效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定地价、房价、预期。
● 2019年以前开工的移民安置工程竣工率达到100%,交付率达到85%以上。
● 推进异常交付和停工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努力稳定和回升投资销售。加快推进风险项目,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完成“保楼交付”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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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公共服务“七大优势”
项目实施计划(2023-2027年)
(部分摘录)
加快实现“宜居住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健全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提高城乡住房质量和安全,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体系,以及租赁和购买。
一、继续强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网。继续降低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优化补贴标准,进一步扩大保障群体覆盖面长兴租房补贴,提高保障水平。全面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全流程,健全信息审核机制,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动态审核,提高公共租赁实物配置水平多渠道住房。采取租金补贴和实物租金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实现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覆盖”或“申领快覆盖”。
2.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补建、改造“四批”,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促进供需平衡。提高现有土地和既有住房建设改造项目比例,提高出租住房占竣工住房数的比例,逐步提高面向社会出租的住房比例。
研究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资金拨付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改善现有住房改造项目的居住环境和条件,提高新公民和年轻人的宜居性。
3.有序推进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完善人才住房需求和住房供应保障机制,按照职住平衡原则规划建设人才住房。统筹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未来社区建设,通过集中新建、企业自建、市场供应建设、共有产权、股权转股等方式加大人才住房建设融资力度,打造一批高水平住房。 ——质量标杆人才社区。
完善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相关支持政策,加强长期管理。研究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探索发展人才共有产权住房。
4、稳步实施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摸清棚户区基地数量,加强项目储备培育,科学安排改造顺序和建设计划,坚持“重启”、“重新建成”、“重新交付”并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安置方式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高移民安置效率。
开展城镇老旧小区补短板行动,突出立面填充、墙体改造、屋顶补漏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建立健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住宅区。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市旧居住区改造任务。
5.推动全区未来社区建设。加快实施城市社区建设专项规划,按照建设要求,制定《长兴县完善社区(未来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类同步推广。开展城市社区专项体检,聚焦“一老一少”重点群体需求,制定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建立项目库,精准落实补足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短板行动。弥补不足,完善“5-15分钟生活圈”。
持续落实未来社区、治理、教育、健康、服务等场景,突出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和和谐邻里治理,为人民创造有归属感、舒适感、有归属感的幸福美好家园未来的。
六、着力提高住房建设质量。全力推动住房品质提升,积极打造“好房子”典范。推广“住宅质量保障在线(安居宝典)”等数字化应用,建立健全住宅工程全过程质量评价体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持续开展建设工程创优活动,鼓励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完善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强化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
7、全面提升专业物业服务。健全以党建为引领的物业管理体系,制定健全相关政策制度,加强物业行业和物业公司党的建设。通过成立国有物业服务公司和强村公司,引导国有物业公司、强村公司、品牌民营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服务,推动专业物业服务向社区管理覆盖。和业主管理的住宅社区,对其进行细化和量化。 、标准化服务要求。
全面加强社区党的建设,推进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以党建为主导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治理机制,扩大“红色物业”影响力,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8、全面开展住宅电梯加装工作。同时推广电梯加装“共享模式”和“传统模式”,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构建稳定多元化的电梯市场。加大地方责任落实压力,适当提高街道电梯工作考核比例,对工作懈怠、成效不明显的街道进行通报。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追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建立电梯加装志愿服务队,专门负责政策宣传、加装发起、冲突协调等工作,帮助解决加装电梯问题。
九、全面推进城乡危房治理。开展城乡房屋(含自建房屋)安全整治行动,完成第三次城镇房屋普查登记工作,形成新一轮城镇危房风险纾解清单,制定具体风险纾解方案和措施,落实一年内消除风险。到2027年年底完成实质性风险缓解(全部拆除或加固);不断加强风险处置动态管理,完善基层巡视监测等工作机制。
巩固完善自建住房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农村住房安全定期网格化检查机制,落实农村危房动态清理要求,进一步优化农村危房改造救援方式。农村困难家庭。
10.完善农家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房闭环管理机制,重点实现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浙建”常态化应用,实现农房质量安全全过程控制,落实民建防御、物防、智能预防、群防群治通过多跨协作、实时控制,定期开展农村房屋检查管理工作。
11.稳定房地产市场,完善治理。积极稳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有效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监管责任,持续开展规范房地产秩序专项行动,推进异常交付、停工项目专项整治行动,用足用好各项配套政策,推动“保交付” 、保民生、保稳定。”推动中介合同文本范本网上签订备案和存量住房公积金监管。
12.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完善住房公积金扩容机制,深化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优化政策运用,加大对新公民、年轻人退出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探索租赁保障性住房支持按月提领和直接缴纳租金的新模式,适当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限额。
优化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推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手机办理、一次一件事”,让办理变得更轻松。到2027年,基本建立保障范围更广、在住房制度中发挥更有利作用的新型住房公积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