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16 21:02:51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49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9月29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目标。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宁夏房地产,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增加土地供应。在科学确定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和年度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坚持源头控制,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坚决打击“囤地不建”行为,全面开展供应未建土地专项治理行动,对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开发建设的,将严肃处理依法。

2、严格执行房屋预售制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申领预售许可证。如果取得预售许可证,必须在10天内一次性向社会公开出售房屋,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出售,不得加价。取消允许房地产企业“正负零”预售、住宅项目可提前预售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银川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有效规范我市商品房预售行为。

3.建立房价与地价联动机制。根据需要在主城区重点区域落实“限价、竞地”联动土地出让政策。对于“限价竞地”供应的地块,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将写入土地出让合同。销售房屋时,登记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超过确定的销售价格。

4.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继续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对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暂停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5.增加住房保障供给。降低现有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群体问题、新就业人员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人员住房困难。通过规划建设人才公寓,多渠道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

6.落实商品房限购限售政策。非宁夏居民家庭在银川市购买商品住房仅限1套。银川市所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的购房者,自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之日起2年内,方可转让房产。

七、依法严厉打击炒房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滞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编造、传播虚假陈述、炒作房地产、哄抬房价的行为。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和“一房一价”住房信息备案制度,打造公开透明的价格秩序。

8.建立健全定期信息沟通、协调和发布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发布市场动态和政策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制约和管控宁夏房地产,规范房地产领域自媒体,严厉打击各类投机行为。

打赏
凡注明"来源:房产网"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佚名】
0相关评论

热点楼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