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020年第七批房地产中介和中介“上榜”

发布时间:2023-12-31 07:03:34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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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第七批行政处罚名单,以下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榜上有名”:

长春龙盛德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龙腾·人才时代项目时,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资格,按照《 《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经济技术开发区乐东信发房地产经纪服务部在代理乐东社区项目时,未与从事该项目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两名房地产经纪人联营人员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商业。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绿园高朋合众房屋中介机构擅自向社会公开发布房屋信息长春市房地产信息网,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长春盛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金色佳苑项目时,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预订金性质向购房者收取费用。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长春奥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奥海梦想城项目时长春市房地产信息网,未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长春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长电·朗天国际项目时,未按要求向房产管理部门报送勘察结果或者房屋权属登记单位要求提供的资料。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长春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长电朗天国际项目时,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预订金性质向购房者收取费用。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吉林省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兰西大学项目时,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预订金性质向购房者收取费用。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中国吉林网吉客APP记者 栾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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