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昌南县新引进高校毕业生房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新十条的通知》新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试行)》(沪政办〔2017〕108号),《昌南县大学生就业创业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建立新的就业创业平台的通知》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长九创联发[2019]1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补贴对象
2019年1月1日后,公司开办或新引进三年内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科毕业生(获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应届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享受同等待遇),如果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半年,未在我县购房,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新政策,可给予租房(居住)补贴。
未在我县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新政策,是指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孙子女)未在湖州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新政策范围内的。昌南县。
二、补贴标准
1.全日制博士生资助标准为1500元/月;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000元/月;
3.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为500元/月;
4.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资助标准为400元/月;
上述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按36个月计算)。
三、补助程序
一、申请材料
对于第一次申报,您需要提供:
1.《昌南县新引进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居住)补助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打印件;
4.企业急聘用人的,提供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打印件; 申请人为个体户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连续6个月的国家纳税证明;
5、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打印件; 如果申请人是个体户,还可以提供广德开户银行的建行卡原件和打印件。
如为重新申报,需提供上述1、5规定的材料; 用人单位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劳动(聘用)协议原件和打印件。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和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申请住房(生活)补贴。 原则上,他每6个月申报一次。 接管。
2.初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受理申请后,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对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后,由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予以公示7日。 公示后无异议的,做好补贴资金的兑现工作。
3. 应用笔记
1、新引进(急聘)来昌是指以前从未在广德工作过,开办企业,缴纳过公积金费用的人员。 申请住房(生活)补贴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实际就业创业时间(以参加社会保险为准)。
2、申请人应在3年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手动放弃申请资格。 申请人在3年劳动合同期内未在湖州市正常工作或出现其他不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将手动取消其后续补贴资格。 在昌南县工作的,可以累积享受。
3、夫妻双方均符合房租(居住)补贴规定的,双方可分别享受补贴新政策。
三、其他
经一年出国(境)学习取得学历资格者,经认定相当于同等学历者,可按同等标准申请补贴(《外国学历学位证明书》原件及打印件)需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初审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挪用补贴资金的长兴租房补贴,将取消申请人的补贴资格,追回补贴资金长兴租房补贴,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办法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昌南县新引进高校毕业生住房(生活)补助申请表.docx